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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
万博ManBetX官网 2018/6/28 9: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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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人社字[2018]16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开发区政工部、财政局,市属各类学校: 为切实保障我市各类学校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发[2014]46号),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各类学校(包括城乡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专、技校、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以下简称各类学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8年秋季我市由学校集中组织参保缴费的学生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90元。 二、缴费期和待遇期 2018年秋季学生参保缴费期为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一般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毕业生享受期延长至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积极行动,确保学生应参尽参。要认真统计各类学校学生参保情况,市里将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以及各类学校学生参保率情况及时进行调度,在全市通报,并将学生参保率与各县(市、区)支出计划挂钩,学生参保率高于全市居民参保率的,其支出计划按相应比例上调;低于全市居民参保率的,其支出计划按相应比例下调。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依托基层平台和各类学校,切实做好学生的组织、发动、宣传、政策解释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拨款要及时到位,保证所有学生按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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